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计划,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现已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
2021年5月13-31日
二、选派计划
(一)此项目共包含4个国际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贸易中心、国际电信联盟
(二)选派规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实习岗位及资助内容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7
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6
与国际贸易中心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5
与国际电信联盟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84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三)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五)年龄大于18周岁(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启用网上报名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请严格按照网站说明进行准备。
(二)申请人员须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工作。在线报名,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商相关部门并报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工作时间要求,请务必于2021年5月26日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phie2006purple@163.com。
五、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郑琳琳
联系电话:0531-86182233、0531-86180956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长清湖校区文昌楼四层454室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7-2019 【山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