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选派计划,2020-2021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已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同时在CSC及Nuffic网上提交申请材料。CSC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20日,荷方网上申请详情请查阅荷方项目网站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项目具体内容请查询留基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4。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四)获得荷兰学校正式入学通知或导师邀请信。
(五)其他申报条件,请参考留基委网站说明。
三、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留基委启用网上报名系统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申请材料及说明详情参见附件。
(二)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申请。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正式推荐公函报送我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由我处统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留基委。
(三)请务必于3月13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单位正式推荐公函、项目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我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word格式)和项目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ophie2006purple@163.com。
(四)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认定,避免意见千篇一律或格式化内容。
四、受理及咨询机构
留基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留基委。
联系人:郑琳琳
联系电话:0531-86182233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2017-2019 【山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