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办法》,国家汉办已开始受理补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荣誉证书》的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补发范围
自2004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教育部)派出并已完成任期正常离任回国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
三、申请程序
1.填写申请
申请人请登陆http://pq.ecnucpp.com/teachers/,根据我校归属性质(省属)注册、填写并提交《荣誉证书登记表》。然后下载《荣誉证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iaoguina@126.com。
2.信息审核
学校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审核教师提交的《荣誉证书申请表》,在“国内工作单位审批意见”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提交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3.证书颁发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根据证书颁发办法进行终审,确认无误后,统一将证书邮寄至省教育厅,由教育厅按要求颁发证书。
四、报送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荣誉证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iaoguina@126.com。
联系人:苗贵娜, 联系方式:0531-86182228
山东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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