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2016年02月15日 11:37
孔子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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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根据汉办近日发布的《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6]6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以及选拔条件   

本次选拔分为孔子学院志愿者和普通志愿者两类,符合条件的师生均可报名,岗位信息、申请条件请见汉办《关于招募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附件1)。   

特别提醒:本次岗位分为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岗位(附件2)和普通志愿者岗位(附件3)。   

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岗位:除个别孔子学院(课堂)岗位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外,2016年下半年孔院志愿者只面向中方合作院校招募,请非合作院校的学生不要盲目报名,以免错失宝贵机会。我校合作孔院2016年下半年招募志愿者信息为:韩国又石大学孔子学院(4人)、肯尼亚肯雅塔大学孔子学院(6人)、巴西帕拉州立大学(2人)。

普通志愿者岗位:无国内合作院校条件要求,满足条件的师生均可报名。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阶段(2月29日前)   

1. 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 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注: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说明

派出单位:山东师范大学;上级单位:山东省教育厅;经办人/联系人:刘一颍;职务:山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孔子学院办公室主任科员;电话0531-86182228;邮编250014;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传真:0531-86180954;邮箱:liu_yiying111@163.com。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汉语志愿者申请表》(附件4)。   

4.将《山东师范大学汉语志愿者申请表》、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所属单位审核阶段(3月1日-3月3日)   

1.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山东师范大学汉语志愿者申请表》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汇总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信息并填写《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   

3.本单位《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汇总表》连同申请人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山东师范大学汉语志愿者申请表》、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于3月3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9室)。   

4.电子版《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汇总表》以“学院+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380346747@qq.com。   

(三)学校审核阶段(3月4日-3月9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各单位上报信息,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等部门审核上报信息后,将推荐信息反馈给相关单位。   

(四)上报阶段(3月10日)   

将最终通过审核人员信息材料,提交省教育厅后上报国家汉办。   

四、注意事项:   

1.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会得到汉办通知,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2.在线报名系统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正确,一旦提交,无法更改。   

3.培训、录取、派出、待遇详见《关于招募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