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西班牙奥维耶多大学的友好交流协议和3+1+1本科硕士联合培养协议,2016年9月我校继续推荐学生赴该校学习,在外学习时间为一年。为做好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推荐人选范围及条件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留学生候选人:
1、外国语学院西班牙语系目前在读二、三年级的本科在校生,本年度即2014级和2013级;
2、学习态度认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有较高的西班牙语专业基础;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遵守外方和我方的有关规定;
5、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
三、推荐名额
8人
四、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学校审核通过并最后确定推荐名单。
五、其他事项
经审查合格的学生,按照中、西双方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2016年9月赴西班牙,在西班牙学习一年(2013级)或两年后(2014级)可选择继续申请该校硕士阶段学习。在外期间,按照对方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包括国外食宿费、医疗保险、国内办理护照及签证等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负担;在外学习期间,参考学费标准缴纳我校学籍管理费,我校为其保留学籍,并认可转换学生在外所获得的相关专业合格学分,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规定可从我校毕业并获相关专业学位证书。学生出国前须与我校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
请外国语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并于4月29日下午5点前将学生出国(境)学习报名信息表和汇总表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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