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字[2005]21号文件通知,二○○六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省教育厅受理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我校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日。
二、申报条件、申请办法
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管理办法,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在校应届本科及研究生,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详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办法》。(以上材料可在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查询,其他具体信息请点击这里仔细查阅)
三、选派类别
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研究生。
四、受理及咨询机构
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电话:86109545地址:文化西路朝山街路口东50米路北教育厅大楼13层。我校外事办公室。电话:86182228联系人:于晓坤。
五、有关说明
1.自2006年起,留学基金委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与递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请办法,详情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院系相关文件精神。
2.博士后研究及研究生资助出国留学申请、管理办法,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办法》及我校研究生处、申报人所在单位相关文件精神。
3.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在线报名后,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关申请材料,认真填写(推荐套打),连同所在单位的内部请示报告于3月1日前报送我校外事办公室。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盖校章后,再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复印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报省教育厅外事处并交纳有关费用。
接此通知后,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外事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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