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省自筹项目的老师同学可到我处领回教育厅收据

2008年03月21日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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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申请过2007、2008年度省自筹经费项目,尚未领取教育厅正式收据的,以及今年申请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老师、同学,可于下周一起到我处领回教育厅出具的正式收据。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0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