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015年11月11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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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教外字[2015]6号《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二○一五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山东省教育厅的受理时间至2015年11月30日截止,我校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3日截止。  

二、申报流程及说明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详情请查询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及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山东师范大学内部请示报告》(所有材料需同时附电子版)于11月23日前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筛选出四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相关费用由候选人自理)。  

三、受理及咨询机构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6182227 联系人:吴锡路。 邮箱:wuxlsdnu@163.com

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电话:81916581 ,81676801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734340/index.html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  

http://www.oip.sdnu.edu.cn  

 

接此通知后,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相关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此处下载:  

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734340/index.html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