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管理人员出国访学的通知

2020年04月22日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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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拓宽学校管理人员国际视野,学习国外高校先进管理经验,增强国际化办学服务保障能力,从2020年起学校将有计划地选派管理人员赴国外进行为期6个月的公派出国留学。出国前,申请人须达到规定的外语要求,掌握必要的涉外礼仪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为此,学校将组织专题讲座培训和外语强化训练。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资助类别:访问学者

(二)资助期限:6个月

(三)资助人数:10人

(四)资助标准:人民币8万元/人,由出国人员包干使用。

(五)资助人员: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优秀管理人员(含辅导员)。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和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身心健康,须为各单位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较大培养潜力的正式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在校工作经历。

(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被录取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2.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3.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4.外语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5.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1年及以上;

6.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7.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8.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强化及专题培训,考试成绩合格。

(六)曾享受过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校工作须满规定服务期后方可申请。

(七)申请时已获得正式邀请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山东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书》(附件1)及电子版;

2.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书和近三年工作成果、年度考核情况;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有);

5.《山东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

6.外方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如有)。

上述材料均一式2份,A4纸版面,按顺序左侧装订。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职责

1.汇总本单位人员申请材料,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管理人员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打印、盖章后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对本单位申请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明确目标要求,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集中整理后统一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及评审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5月底完成评审,公布参训人员名单。

2.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3.各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的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论证,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4.优先考虑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申请人员。

(二)外语强化及专题培训

1.时间:2020年6月至9月

2.参训人员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强化及专题培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培训由干部教育培训学院和山东省外语培训中心承办,旨在夯实管理人员外语水平、提升跨文化交际素养。

3.学校将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录取人员,2020年内派出。

(三)联系访学院校

1.时间:2020年9月至10月

2.被录取人员自行联系国外访学接收学校,也可选择已与学校建立友好关系的海外高校。获得正式邀请函后办理因公出国审批和护照签证手续。

(四)签约派出及管理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2.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出国人员签订《山东师范大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办理资助经费借款手续后派出。

4.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应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法规和留学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我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管理。在外期间的考核和工资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回国后管理

出国人员应按期回校履行服务义务。回国后15日内向学校报到,提交书面出访情况报告,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借款冲销等手续;1个月内通过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展览、座谈等多种方式汇报出访成果,达到成果共享;按照学校组织安排,做好学校和本单位国际交流合作相关工作,学以致用。


联系人:郑琳琳

电话:0531-86182233、86180956

邮箱:sophie2006purple@163.com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39室


                     组织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