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21日 13:07
张鸥
Share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发【2017】3152号《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处函【2017】45号《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省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有关工作已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1日-11日。请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选派计划

青年专业人员(Junior Professional Officer,简称JPO)6人,任期为12个月。经批准可延长任期,最多不超过3年。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参照国际贸易中心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青年专业人员提供资助。青年专业人员初始入职身份为初级业务官员P2级。  

、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选派办法、岗位列表及具体要求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网址为:http://www.csc.edu.cn/article/791。  

(二)申请人员须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工作。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书面同意函报送我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经学校研究同意申报后,由我处统一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按照教育厅工作时间要求,请务必9月7日前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我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dnuzhangou@163.com。请对申请人进行整治把关,对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同时,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家庭、事业等因素,慎重申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合理安排其工作,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国际贸易中心推荐。国际贸易中心将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确定最终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应按照外方要求的时间派出。  

、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鸥  

联系电话:86180956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25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