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发【2017】3103号《201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遴选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处函【2017】30号《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遴选通知的通知》要求,2017年我省遴选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赴粮农组织的有关工作已正式启动。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培养需要和长远规划,精心安排,认真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20日。请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陆国际公派留学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二、选派计划
(一)准专业官员(Associate Professional Officer,简称APO)10人,初始任期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访问专家20人,初始任期6-12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
三、资助内容
(一)准专业官员: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粮农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准专业官员提供资助,初始入职身份为联合国初级业务官员(P1/P2级)。
(二)访问专家: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留学所在国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艰苦地区补贴。
四、申请办法、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选派办法、岗位列表及具体要求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网址为:http://www.csc.edu.cn/article/791。
(二)申请人员须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申请工作。申请人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报名,同时下载、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书面同意函报送我处。所有申请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经学校研究同意申报后,由我处统一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按照教育厅工作时间要求,请务必于6月15日前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送至我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sdnuzhangou@163.com。请对申请人进行整治把关,对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按照外方要求的时间派出。
五、受理及咨询机构
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省受理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将受理材料报至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鸥
联系电话:86180956
地址: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三层0325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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