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知

2015年10月13日 08:2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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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加强国际交流工作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单位确定的国际化办学指标,经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在各单位推行国际交流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热爱国际交流工作、一定外语能力的本单位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一名,确保学校国际化办学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也可请在国际处网站www.oip.sdnu.edu.cn的“下载专区”下载),并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送方式:请将附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oip@sd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9室。

联系人:徐梦泽 联系电话:86182228 QQ:46777023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