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通知,乌兹别克斯坦学前与中小学教育部拟于2026-2027学年招聘中国籍中文教师赴乌公立中学开展中文教学工作。我校协助开展本次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中文教师,拟于2026年9-11月赴任,首任聘期为一学年,经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协议,工作地点为乌方指定的公立学校。
二、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
(二)报名条件
1. 遵守赴任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热爱中文教育事业,诚信友善,具备较强的中文教学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与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熟练使用英语或俄语;国际中文教育、教育学、语言教育相关专业学生或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填写附件中的《报名信息汇总表》及《中、英文报名申请表》,其中《中文报名申请表》由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或附属单位审核、签署推荐意见、盖章。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三个Word版表格及PDF盖章版《中文报名申请表》发送至邮箱huyuyan0705@163.com。
(四)考核与录取
本次招募设置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由中方组织,复试由乌方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最终录取与聘用由乌方负责。拟聘用教师赴任前将参加岗前培训。
三、薪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与当地用人单位建立民事劳务关系,由乌方统筹协议签订及薪酬发放。薪酬标准不低于1000美元/月,具体金额根据学历、资助证书、个人成果及工作经验等因素适当上浮,最终标准由乌方核定。
乌方同时为教师提供住宿、一次往返旅费、签证及临时居留证办理费用,并为教师提供在乌工作期间的医疗保险。
四、其他
1. 本项目可能因乌方相关政策调整、任教机构岗位变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发生变更,最终派出情况安排以实际情况为准。
2. 除赴任国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战争、重大疫情,或教师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自身健康原因无法赴任等客观原因外,原则上被录取的教师应遵守项目流程,按计划派出。
联系方式:胡雨燕,huyuyan0705@163.com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9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附件:
1.
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2.
中文报名申请表.docx
3.
英文报名申请表.docx
山东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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