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通知

2012年12月31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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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教育厅转发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的函》,为进一步支持美国中、小学开展汉语教学工作,我校现招募2013年赴美国汉语教学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4日。 

二、名额分配 

我省推荐名额为30人,主要为中、小学在职教师,高校教师候选人比例不超过20%。 

三、推荐对象 

1.主要从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全职语言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和回国志愿者中推荐; 

2.申报孔子单位项目的人选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全职语言教学经验; 

3.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和接待过“汉语桥-美国中小学校长访华之旅”的学校推荐人选; 

4.小学教师和符合条件的回国志愿者优先考虑; 

5. 孔子单位项目只接受中、小学教师报名。 

四、推荐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教育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学士或学士学位以上;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其他要求参照附件《2013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 

五、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推荐人选,于2013年1月14日前将下述材料报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1.《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信息表》纸质版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 

2.候选人填写的《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纸质版各2份,其中1份“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另1份空白,留待学校签署意见;暂时没有国内单位的回国志愿者,学校意见栏可不填写,直接报我处审核; 

3.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的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 

4.三甲医院常规体检报告; 

5.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如有); 

6.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7.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10.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11.所在单位出具的截至2013年6月满三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报大学理事会项目)或满两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报孔院或明州教育厅项目); 

12.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1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纸质版2份,其中1份“派出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另1份空白,留待学校签署意见。 

以上材料打印/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学校校级公章。候选人须于1月14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完成在线报名。

六、选拔、培训及录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山东省教育厅,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国内专家和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两轮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2月和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储备培训预计5月开始,培训期约为6周,培训结束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国家汉办将根据美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和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认录取名单。孔子单位项目岗位需求约为40人,大学理事会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岗位需求约为120人。 

七、派出及待遇 

1.派出时间 

拟定于2013年7月中下旬,任期1年。如美方提出需求且原单位同意,经我校上报山东省教育厅及国家汉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保证金 

大学理事会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志愿者赴任前须交纳保证金3万元,按期回国并考评合格后全额退还。 

3.待遇 

大学理事会项目: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1000美元/月,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和医疗保险,使志愿者总收入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相同,住宿和交通自理。 

孔院项目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1000美元/月,美方接待学校提供住宿、工作期间交通和医疗保险。 

八、管理措施 

1.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在职教师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各推荐单位需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并根据学校实际,参照国家有关志愿者激励支持政策,为派出志愿者制定鼓励性措施。志愿者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赵文静 

电话:0531-86182228 86180843 

邮箱:wenjingbb0511@163.com

地址:校本部办公楼三层033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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