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相关项目的老师,同学:
在向学校提交正式申请的时候看,请各位老师、同学将相关项目所要求的附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学术成果等)的电子扫描件一并提交给我处。
关于《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各位老师、同学所在学院以学校的角度填写正文内容,负责人签字、盖章处需空出,最后由我处负责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另外,《单位推荐意见表》需额外多准备一份,并需所在学院在上签署“以上一切信息属实”并加盖学院公章以便学校备案留存。《单位推荐意见表》正文部分,也请各位老师准备好电子版一并提交。
《单位推荐意见表》公共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留学主管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于晓坤
电话——0531-86182228
传真——0531-86180954
E-mail—— oip@sdn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处:
于晓坤
电话:86182228
校本部文化楼三层0339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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