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汉办2014年汉语教师志愿者预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11日 10:20
Share

各有关学院: 

接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外函[2013]67号”《关于组织2014年汉语教师志愿者预报名的通知》及国家汉办暨孔子学院总部“汉办[2013]543号”《关于组织2014年汉语教师志愿者预报名的函》,为做好我校志愿者的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预计派出时间

根据国家汉办规定,我校预选拔的志愿者需经过山东省教育厅统一上报国家汉办。山东省教育厅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我校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 

志愿者派出时间为2014年3月——9月,在外停留一年。学校原则上不同意提前、推迟派出,不同意在外延期。 

二、预报名条件、资格

请参见山东省教育厅及国家汉办有关通知。学校优先考虑、推荐一年级、二年级在读研究生申报(一年级研究生需完成第一年学业方可派出)。 

三、申报流程及说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国家汉办相关规定,国家汉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一)申请人应首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外派汉语教师志愿者预报名表》。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同意申请后,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在报名表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二)申请人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在线提交预报名信息,将生成的有关表格(中英文)连同要求的其他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和《山东师范大学外派汉语教师志愿者预报名表》,本科生提交给教务处、研究生提交给研究生学院。 

(三)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估,确定优先推荐的人选,并由学校统一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四)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需求和预报名情况,按项目分期分批对预报名汉语教师志愿者组织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国家汉办分配的志愿者名额有限,申请人一旦被国家汉办正式录取,如无正当理由退出,将对国家汉语推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将不被允许参加未来学校任何国际交流项目。同时学校将考虑取消其参加在校期间一切活动的评优资格。 

联系人:于晓坤 

电话:86182228 86180843 

   地址:校本部文化楼0339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