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10月17日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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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教外函[2013]25号《关于做好2013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二○一三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较往年有所提前,山东省教育厅的受理时间至10月31日截止,我校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截止。 

二、申报流程及说明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详情请查询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及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山东师范大学内部请示报告》(所有材料需同时附电子版)于10月28日前报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筛选出四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相关费用由候选人自理)。 

三、受理及咨询机构

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6182228联系人:吴锡路于晓坤。 

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电话:81916580 81916579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 

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http://www.oip.sdnu.edu.cn

接此通知后,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点击以下链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