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四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11月06日 11:30
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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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鲁教外字[2014]10号《关于做好2014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二○一四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2014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较往年有所提前,山东省教育厅的受理时间至2014年11月30日截止,我校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截止。 

二、 申报流程及说明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人应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详情请查询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及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报材料连同所在单位同意申报的《山东师范大学内部请示报告》(所有材料需同时附电子版)于11月24日前报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筛选出四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相关费用由候选人自理)。 

三、 受理及咨询机构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86182227 联系人:吴锡路。 

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电话:81916580 ,81916579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jyt/index.htm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http://www.oip.sdnu.edu.cn

接此通知后,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相关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此处下载: 

http://www.sdedu.gov.cn/jyt/zcwj/webinfo/2014/11/1414480556865810.ht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